中共桑植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6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3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
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10项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限定了整改时限。
(三)推动整改落实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并剖析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推工作格局,确保全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盘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反馈问题:关于局党组大局意识不强、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局党组大局意识不强问题:加强理论学习,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干部夜校,每季度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制度建设,将“党组会议制度”作为首项制度写进《桑植县司法局干部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理事,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二是重点工作推进方面:1、在公证改革的推进上,重点解决公证员人数不足和专业不强问题,正在开展公证员招录工作,拟计划组织新进人员到省市跟班培训,为推进公证改革储备人才; 2、在棚改工程推进上,首先优化人员(原工作组三位兼职同志已退出),其次强化责任,由王登奎、王勋两位同志专门抽出负责棚改工作,按县棚改指挥部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棚改工作,目前正在完善征地补偿到户工作; 3、在推进脱贫攻坚上:首先强化结对帮扶工作,落实结对帮扶干部30人,结对帮扶贫困户135户,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重点,落实每月第二周固定深入农户走访排查,进一步宣传扶贫政策,核实政策落实情况,确保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到位;其次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加强“走访排查整改清零行动”,在防漏评和错退的基础上,突出村级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该问题整改正在有序推进。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2、反馈问题:对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该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加强微信群和QQ群等新媒体平台管理,确定专人管理,推行实名制,及时清理调动工作人员及非实名制人员。重点加强舆论管控,倡导谨言慎行,引导正面发言、转发等,对于发表不当言论的干部,适时提醒并删除相关信息。该问题整改已完成。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3、反馈问题: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党员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二是严格执行“N+2”模式,党费一律按月收缴。三是加强支部换届工作,本届支委会在2019年5月底任期到期,支委会换届选举现正在进行。该问题整改正在有序推进。
4、反馈问题: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边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现桑植县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已归口桑植县司法局党组管理,并建立联合支部党员名册,但该支部暂未到换届期限,党组会议明确:桑植县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指导,并监督该支部按期进行换届工作。该问题整改已完成。
5、反馈问题:关于局机关与基层的编制存在“头重脚轻”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此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对于该问题的整改只能逐步完成:一是在源头上坚持局机关“只出不进”原则。二是在化解上坚持 “专编专用”原则,经过与县编办等部门的衔接,已将法律援助中心的1名政法专项编调整到局机关统筹使用,以彻底解决混编的问题,逐步使政法专项编制用到专业人才上。目前该问题仍在持续整改中。
6、反馈问题:关于基层司法所“一人所”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现已通过清退借调人员、招录公务员、调整现有人员、干部下沉到基层等措施对该问题进行整改,一是清退,2019年1月8日,我局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清退借用的乡镇工作人员,并将清退进程报送了书面报告。二是招录,2019年1月10日已申请招录2名乡镇司法助理员,以求逐步充实司法所一线人员队伍,因司法局是涉改单位,今年公务员招录被叫停。三是调整,2019年5月经局党组研究,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和个人特长等,适时调整司法所工作人员,将2018年2名新进公务员汪杨凯、徐锐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目前相关人员已经全部到岗工作。具体名单见《关于陈雨芬等同志工作调整的通知》(桑司发﹝2019﹞2号)。该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并需长期坚持。
(四)干部作风建设方面
7、反馈问题: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部分政府非税收入未上缴县财政。对此问题,我局财务人员已于2019年4月16日将往年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公证专户存款利息243.73元)补缴至财政局非税专户。为防止此问题再次发生,已要求财务人员将2019年产生的利息收入按规定先做应缴专户的账务处理,年底再一次性上缴至财政非税专户。该问题整改已完成。
(2)部分支出凭证不合法。对于该问题中的2017年、2018年凭领条支付实习人员劳务费4笔共计9250元,已通知相关人员全部补开了劳务发票,附在原领款单据后备查。并要求财务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或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事项坚决抵制、不予报帐。该问题整改已完成。
8、反馈问题: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2018年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二是违反张工发(2015)18号《张家界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发放职工福利。2016年、2017年逢年过节、生日给职工发放慰问金213600.00元,2018年发放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节日慰问金84700.00元;三是超标准发放2018年端午节节日慰问金8200.00元。该问题整改已完成,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2016年-2018年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的问题,针对此问题2019年4月18日已要求全体工会会员补缴了2016年-2018年的工会会费并及时收取了2019年的工会会费;
(2)对于超标准发放的2018年端午节节日慰问8200.00元,已在2019年4月发放清明节节日慰问物品时直接抵扣。自2018年端午节后,只发放规定金额的节日物品;
(3)对于今后工会经费管理,单位工会已根据《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做到制度规范,操作规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9、反馈问题:关于公务接待自查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公务接待专项台账。将每笔公务接待及时登记,自2019年1月至今,已登记接待共21次。二是已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根据桑办发〔2018〕19号文件规定及局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所有公务接待由相关股室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执行。接待须有接待公函(或书面电话记录和通知)和公务接待审批单方可报销。接待标准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三是及时学习文件精神。2019年3月,桑植县财政局下发《关于明确桑植县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桑财〔2019〕12号),4月16日,局领导班子、办公室及财务认真传阅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及时已对本局机关公务接待制度进行调整。该问题整改已完成。
10、反馈问题: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日常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监督责任。最新修改的《桑植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已明确日常监督工作由办公室和纪检联络员完成,并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迟到、早退、未办理请假手续等情况的人员也规定了责任承担方式。二是加强督查力度。要求督查工作不走形式,严格按照上下班打卡记录和请假条,每月不定期清查单位人员迟到、早退等不遵守规章制度的现象并予以通报,截至目前本局内部已建立专项台账,开展6次作风建设督查,发现一人缺勤、一人未到岗的情况,并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及时谈话。该问题整改已完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注重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整改责任分工,持之以恒地推进整改,强化督促检查,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牵头领导和责任人要限期查清原因、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举一反三。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全面排查、全面整改,使整改工作成为推动落实、改进工作、促进提升的过程,切实把本次督查成果与推动全局工作开展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改提升能力水平,推动工作开展。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和刚性落实,推动整改工作长远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4-6223838;电子邮箱1936772306@qq.com。
中共桑植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7月10日